- 关于加强高考、中考期间 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
- 发布日期:[2021-01-16]
各县(市、区)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盐南高新区城区范围内,自2020年7月2日至7月16日期间,每天20:00至次日凌晨6:00,其中7月7日至7月9日和7月14日至7月16日为全天24小时,禁止下列活动: 1、 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; 2、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排放; 3、 噪声扰民的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; 4、 使用高音广播喇叭; 5、 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; 6、 挖掘、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; 7、 考点、驻点附近进行道路、桥梁施工作业。 盐城市区举报电话如下: 市生态环境局:12369;市公安局:110;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12319;市市场监督管理局:12315;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:12318;市城市管理局:26367410;市交通运输局:263674。 - 上一张:第一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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